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上海技物所2011-2012年度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12-10-31

各研究室(中心、工厂、公司)、各职能部门:

为激发广大职工、研究生立足岗位,积极投身创新学习的热情,努力形成鼓励创新、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,根据所创新文化建设年度工作部署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11-2012年度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全所职工、研究生在2011-2012年内完成的,得到所(部门)创新种子基金支持,或符合评选条件的科研技术、支撑服务及管理的项目均可申请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创新点明显。

项目具有岗位创新的特点,在同类岗位中有别于常规和传统,体现一定的先进性和独到性。

(二)可操作性较强。

项目提出的工作思路、技术路径以及形成的结果(产品、装置、方法等)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具体应用,有一定实用和推广价值。

(三)实效性突出。

科技类和支撑类项目在技术革新、工艺改进、技术保障等方面对解决技术难题,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有直接帮助。管理类项目通过工作流程优化,对提升管理能力、水平和效率起到促进作用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(一)设立所优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奖15-20项,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,获奖情况记入职工和研究生个人档案。

(二)设立创新种子基金项目优秀组织奖若干,表彰在基金项目的组织、实施和项目成效明显的部门,同时作为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依据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(一)申报和推荐

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和研究生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申报,做好申报项目的初评和甄选。申报所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创新种子基金项目结题数的60%。

部门推荐项目均需填写《优秀创新种子项目推荐表》一式2份,(《推荐表》电子版可到所网站“通知公告”专栏下载),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综合办公室。

(二)评选和表彰

成立所优秀创新种子项目评选小组,对各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。评选结果经所长办公会议审定,并发文表彰。对获奖项目及部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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