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2011年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考评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11-05-25

各有关部门:
   为做好2011年度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工作,请各部门按照《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根据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推荐人选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,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(截至2011年9月)以上,在所申请攻读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,并是部门拟重点培养的对象。请各部门将填妥完整的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》及《职工继续教育申请审核表》于5月30日前报人事处,以便所集中考核与审批,逾期不予受理。
   特此通知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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