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选派办法》(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f4d1ae42361a4aafaf8cca3f4fdadaad.shtml)和《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》(科发人教字〔2012〕151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院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研究)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研究)项目选派办法有较大调整,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(http://www.csc.edu.cn/)查询。
2、 各部门在初审本单位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时,应根据本部门的研究特点、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,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出发,初选出1~2名候选人作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推荐人选报人事处(申报2名候选人的,应予以排序),其中,中层干部留学时限不超过3个月。上述人选均须由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。
3、重要说明 : 从2014年起,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,3月公布录取结果,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,即至2015年3月(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),因此,各部门近期有公派留学意愿,拟于2015年3月前派出的人员,一律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。
4、上报截止时间:2013年12月9日。
联系人:人事处 于健平
联系电话:25051032
电子邮箱:yujianping@mail.sitp.ac.cn
人 事 处
2013年12月2日